【发展规划处】
一、项目科
1.负责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论证、建设进度、绩效评价及相关材料的报送等工作;
2.负责援疆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
3.负责教育领域相关资金申报工作;
4.围绕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工作和学校事业发展战略需求,深入研究高等教育相关政策和高等教育规律,编制《高教信息参考》,为学校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5.牵头负责教育事业统计月度、季度、年度、统计填报工作;
6.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7.负责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规划科
1.牵头负责学校重大建设项目的储备、规划、立项工作;
2.负责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以及专项规划及二级院(部)规划的指导工作;
3.负责学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制(修)订工作;
4.负责招生计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