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简报〔2022〕第2期
安徽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强化教师待遇保障,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强化政治引领,构建师资队伍建设大格局。一是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摆在首位。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新时代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将教师队伍建设纳入省委对高校综合考核、省政府对市县两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省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省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高校和市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到高校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调研教育工作,看望慰问教师。二是把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紧抓在手。深入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成立省级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打造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出台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加强新时代高校和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等。成立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长三角地区学校教师思政工作联盟。三是把夯实基层党建根基落到实处。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高校院(系)党组织作用发挥工程,实现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覆盖、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持续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
完善制度机制,实现师德师风管理长效化。一是加强师德教育。将师德教育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教师培训的第一模块,强化师德养成。制定全省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工作方案,每年确定一个专题,先后围绕“铸师魂、守师道、立师表”“守教育初心、担育人使命、作师德表率”“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等主题开展师德教育。召开全省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推进会,举办师德先进典型优秀事迹报告会,持续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加强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审方案审核备案,修订中小学教师职称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将师德建设贯穿教师生涯全过程。二是严格资格准入。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严格准入、能进能出的教师管理机制。加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资格准入考核。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建立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通报、督促检查、整改问责等制度。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对典型案件实行省级直查直办、跟踪督办、查处通报,切实加强警示教育。
夯实保障基础,营造社会尊师重教好氛围。一是坚持待遇保障优先。建立中小学教师与公务员奖励补贴同步考核、核算、发放的长效联动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待遇优先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挂钩机制,将教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指导高校创新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加大对创新人才激励力度。二是统筹配置优质资源。印发《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在5个县(区)开展“转事权、放人权、给财权”三权统一改革试点。加大全省中小学教师编制资源统筹力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和用人自主权,优先保障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校需要。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乡村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实施特岗计划、优师计划、硕师计划和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组织实施优秀管理干部、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联合培训、领航工程研修等跨省市培训项目。加快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2021年全省实施项目48个,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三是完善褒扬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安徽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模范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等评选表彰活动,选树先进教师典型。举办优秀教师巡回报告会,编印《师德优秀典型事迹学习读本》。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分别向在乡村学校从教30、20年的教师发放荣誉证书。实施“特支计划”、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等,拓展教师发展平台。印发《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建立基层监测点,开展督查和明察暗访,大力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