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我校严格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开展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着力抓好统计人员队伍建设,健全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强化业务进修,狠抓数据质量,较好的完成了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一、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加强制度规范建设
为加强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学校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和各级领导讲话精神,切实把统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提到议事日程。结合学校实际,先后制定了《新疆理工学院统计工作制度》《新疆理工学院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为学校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依据法律法规做好学校统计工作,做到与教育教学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配齐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2021年新疆理工学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党委副书记、院长及相关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统计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具体实施,组织制定教育事业统计计划、方案和标准,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办公室主要负责填报任务分解、数据的汇总、校验及上报工作。配齐配强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我校通过培训、筛选,建立了一支相对稳定的教育统计工作人员队伍,包括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等综合业务专干,党委学生工作部、后勤服务中心、计财处等各管理职员。各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责,最后由发展规划处汇总录入。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统计法律素养
为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统计骨干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营造了解统计、关心统计、尊重统计、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9月23日,我校组织12名统计骨干参加了自治区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培训会,具体学习相关统计要求;10月9日,组织统计领导小组成员及统计骨干参加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培训会上,发展规划处负责人详细解读了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2021年统计资料汇编》,让大家进一步明确了统计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提高了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统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统计法律素养。
四、学习学校代码管理办法,开展学校代码管理工作
我校重视学校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学校代码管理工作,包括在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更新信息、维护等工作,使上级主管部门随时掌握我校的代码管理工作的动态。目前,我校已完成2021年度代码管理系统的信息更新登记工作。
五、多口径数据采集,多维度数据质量核查
教育事业统计汇总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我校《关于成立2021年新疆理工学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要求的任务分解情况,进行分工,压实责任,多口径进行数据采集,确保数据采集真实、准确、完整。数据采集阶段完成后,发展规划处工作人员立即进行检查、校验,针对校验出来的各类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并立即改正并据实填报。数据上报前,统计领导小组成员及统计骨干再一次召开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推进会,各部门统计骨干交叉检查,进行复核,针对校验出的30条经验校验问题,即刻核实并找出原因所在。最终,将确定的数据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历时四个月,涉及报表60余张,包括学校基本概况、教师队伍、招生就业各级各类情况等方面,较好的完成了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但是,教育统计工作无止境,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还存在着缺点和不足,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相比,很多地方需要提高和改进。我校会继续努力,做出新的成绩,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撰稿:仲竹青
审核:权 赫